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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慈善总会机构设置

组织机构
慈善总会内设一处三部:

秘书处
资金募集部
联络部
开发部
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,理事会为决策机构,常务理事会为执行机构。本会设秘书处、资金募集部、联络部、开发部等机构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一批享有崇高声誉的社会活动家、企业家担任本会名誉会长、高级顾问和顾问,许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企业家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本会工作。